监督哨|“涨回来”的养老金

发布时间:2023-12-15,浏览量:81

      “我不该心存侥幸,私自侵占村民的养老金。”近日,谈到自己做的“糊涂事”,汉川市城隍镇中岭村原村支部委员、村委会副主任张某依旧懊悔不已。


      时间回拨到2021年11月的一天,汉川市纪委监委干部到城隍镇开展巡回下沉遍访工作,城隍镇中岭村村民杨大爷一脸焦急的询问工作人员:“我和村里的老何的情况一样,为什么我领的钱比他的少。”


      杨大爷口中的钱是指养老金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养老金的发放金额由参保人员缴费年限、缴费水平和基础养老金等因素决定。据杨大爷反映,同村的老何与他的年龄、参保时间、缴费水平一样,但领取的养老金却不一样。


      虽然只相差了2.76元,但事出反常必有因。市纪委监委立即启动“室组地”联合办案机制,成立专项调查组,对此展开调查。


      调查组兵分两路,一路从资金着手,到人社所、税务分局调阅相关文件依据、养老金收支明细等资料,一路走访村民,了解村里的养老金审批、收缴、领取情况。

      “大娘,您是怎么交养老金的?”

      “我们组都是直接交给包组干部,让他帮忙一起缴的。”

      “包组干部有给你们什么缴费凭据吗?”

      “有,给了我一张收据,这么多年我们一直都是这么交的。”

      “只有收据,却没有税务部门打印的缴费凭证?”随着走访的深入,调查组工作人员敏锐的察觉到里面可能存在一些猫腻。果然,比对了调取的资料,发现该组的100多名村民少缴了一年的养老金,而线索直指该村的包组干部张某。


      调查组找到张某开门见山地问道:“请你详细介绍一下你组村民的养老金是怎么收取和上缴的?”

      “村民的养老金我都是一对一收取,统一开了收据,也都上缴到税务了。”面对工作人员的询问,张某言之凿凿。

      “那为什么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显示,2021年你组的村民没有缴纳养老金?”工作人员将前期掌握的证据摆在张某面前。铁证如山,张某自知无法抵赖,便如实交代了自己的错误事实。


      原来,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,张某负责代收该村第五组村民的养老保险金。恰逢家中急需用钱,面对过手的养老保险费,张某心生歪念,从中截留私用了123名村民的2万余元养老保险费。事后,见一直无人过问,便没有为村民缴纳养老金。


      最终,城隍镇纪委给予张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,被侵占的养老保险费也如数追回,补缴到村民的社保账户里。杨大爷的养老金也顺利“涨”到了181.2元。

针对案件暴露的问题和漏洞,城隍镇纪委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,督促中岭村堵塞监管漏洞,补齐工作短板,加强对社保资金收缴的检查,及时公示缴费信息,防范截留挪用社保费用的风险,切实守护好群众的“养老钱”。同时,城隍镇政府在全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,用身边人身边事,进一步拧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“廉政弦”。(乐婷)


联系人:尹瑶  15926856808

联系单位:汉川市纪委监委